2025年后,海南自由貿易港開放后,享受政策的對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只要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就可以獲得從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接下來小編為大家介紹海南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海南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有效期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二)哪些個人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規定,只需要同時符合以下兩大類條件的個人可享受上述政策:
條件一:
1.社會保險及勞動關系
2.須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并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條件二:
人才類型
人才類型包括:①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②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③或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范圍。
符合上述條件的個人,其取得的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可享受上述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其中,如何界定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經營所得是熱點問題之一,實踐中存在許多不同的理解。
(三)雙重雇傭個人可否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相關個人如果同時受雇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和境內其他地區的企業,根據實際經驗個人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但騰博國際需要提示個人及相關企業注意以下三方面內容:
1、社保繳納。雙重雇傭情況下,可能出現兩地繳納社保的情況。依據相關規定,不能在兩地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因此會產生一部分額外成本。
2、薪資劃分。雖然現行法規并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但2019年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已經引入了個人反避稅條款,以規制個人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紤]針對高凈值個人、高收入人群的稅收監管持續趨嚴,我們認為雙重雇傭下,如果相關個人在海南只承擔少量工作,卻取得絕大部分薪酬,可能存在潛在稅務風險。
3、居住天數。雖然現行規定對居住天數沒有作出要求,但《總體方案》明確規定了第二階段(即2035年前)可享受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因此,居住天數應作為長遠考量的要素。
相對于粵港澳大灣區“先征后補”的補貼方式,海南自由貿易港允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優惠,可使納稅人在優惠時間、申請程序等方面更方便。那么以上就是海南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的全部內容了,希望能幫到大家。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海南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