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市場的競爭壓力日益增大,企業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穩步發展,就需要企業管理者加強稅務籌劃管理,在稅收制度的基礎上,通過依法納稅的方式對企業財務進行納稅籌劃,以減少企業繳納稅款的數額,接下來小編為大家科普一下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稅務籌劃 。
母公司和子公司稅務籌劃
母公司為其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提供各種服務而發生的費用,應按照獨立企業之間公平交易原則確定服務的價格,作為企業正常的勞務費用進行稅務處理。母子公司未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價款的,稅務機關有權予以調整。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項服務,雙方應簽訂服務合同或協議,明確規定提供服務的內容、收費標準及金額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協議規定所發生的服務費,母公司應作為營業收入申報納稅,子公司作為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
母公司向其多個子公司提供同類項服務,其收取的服務費可以采取分項簽訂合同或協議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務分攤協議的方式,即由母公司與各子公司簽訂服務費分攤合同或協議,以母公司為其子公司提供服務所發生的實際費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潤作為向子公司收取的總服務費,在各服務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業、虧損企業和享受減免稅企業)之間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合理分攤。
母公司以管理費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費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給母公司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子公司申報稅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務費用,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與母公司簽訂的服務合同或者協議等與稅前扣除該項費用相關的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材料的,支付的服務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一家公司在另一家公司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并足以控制其股份時,及該公司為母公司,反之,受控公司即為子公司。從法律地位上看,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獨立法人,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開展經營活動。以上母公司和子公司稅務籌劃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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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母公司和子公司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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