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說的“代建制”,就是政府選擇專業的項目管理單位,通過招標、招標等方式,簽訂工程代建合同,負責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承擔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工期和安全等責任,項目竣工驗收后移交使用單位的項目建設管理制度。下面就讓小編來給大家分享一下代建制項目管理模式是什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代建制項目管理模式是什么
國內“代建制”管理模式,因制度在各地試點發展過程中采取不同的代建合同模式,呈現出不同的實踐模式特點,具體而言主要包括:委托代理合同模式、指定代理合同模式、三方代建合同模式。
委托代理合同模式
即是指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設立具有法人資格的“項目法人”或指定一個部門作為“項目業主”,由其以招投標的形式確定代建單位,并與代建單位簽訂代建合同。
指定代理合同模式
即是指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直接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項目代建單位,由項目使用單位與代建單位簽訂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
即是指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以招投標方式,確定項目代建單位,同時與項目使用單位、項目代建單位簽訂三方代建合同。
對比三種代建合同模式,其主要差異即在于代建合同簽訂主體
1、委托代理合同模式
由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與代建單位簽訂合同,作為被代理的項目使用單位并未參與其中,難以發揮使用單位的積極性,甚至出現使用單位不予協助配合,增加工程建設的困難。
2、指定代理合同模式
由項目使用單位與項目代建單位簽訂合同,作為項目投資人的政府部門并未參與其中。項目資金由使用單位掌握,不利于政府部門對項目投資資金的運用和代建工程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3、三方代建合同模式
政府部門、使用單位與代建單位都是合同簽訂主體,相較于前兩種代建合同模式,能夠避免使用單位積極性不高,投資資金管理與項目建設監管等問題??陀^上,政府部門、使用單位,都擁有對代建單位的制約權力,易造成代建工程項目實施的實際管理困擾,在這種合同模式下,應嚴格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平衡三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就核心本質而言,“代建制”實際上是一種項目建設管理制度模式,它的主要應用領域就是非經營性的政府投資項目,其制度發展也主要由各地政府的力量推動,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不同的代建模式。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于“代建制項目管理模式是什么”的全部內容啦,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哦。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代建制項目管理模式是什么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