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度,即證券市場的證券發行注冊制度,是公司發行證券上市的制度,不同于審批制度。特點是快速進出:在注冊制度下,證券發行審計機構只審查注冊文件,不做出實質性判斷,即降低上市門檻;配套中介機構,即證券公司,及時加強作弊中介的處罰;降低退市門檻的規則。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注冊制的相關說明。
關于注冊制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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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國內機構投資者仍處于培育過程中,許多散戶投資者仍是市場參與的主體。投資者的質量和風險意識仍有待提高。這迫使監管機構和證券發行中介機構承擔更多看門人的責任。在證券發行過程中,不僅要審查公司行業的發展現狀、經營狀況、財務健康、信息披露真實合規等,還要審查發行價格是否合理、發行數量是否能被市場接受等諸多細節,承擔市場參與者應承擔的許多責任。
二,國內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剛剛實施,尚未完善。企業破產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上市公司的懲罰問責機制尚未建立,投資者追償渠道也不暢。美國股市、行業自律協會、投資者監管等多重監管體系尚未形成完善的政府監管部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缺陷、財務欺詐、治理混亂、無視投資者權益甚至欺騙上市等屢禁不止。這就要求監管部門提前嚴格審查和檢查上市公司的數量和質量,完全實施市場化注冊發行機制的條件尚不成熟。
證券發行登記制度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披露與證券發行有關的所有信息和資料,制作法律文件并送主管機構審查,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制度。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注冊制的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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