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我們保護權利人的專利、商標和版權?這一問題可以上升為知識產權權利價值導向問題,在解決知識產權相關爭議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近幾年來,知識產權與其他權利之間的價值利益沖突頻繁發生,例如,附技術于物的權利和附技術的權利,經營活動中的權利和標志權利等。接下來小編你就給大家介紹一下知識產權的特性是什么,一起來看看吧。
知識產權的特性是什么?
知識產權,也稱"知識所屬權",指"權利人對其智力勞動所創作的成果和經營活動中的標記、信譽所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內有效。
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一詞是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后出現的。
知識產權,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并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
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一百年后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一百多年后,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
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
2020年5月27日,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印發《2020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
專有性
即獨占性或壟斷性;除權利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該項權利。這表明權利人獨占或壟斷的專有權利受嚴格保護,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過"強制許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變更權利人的專有權。知識產權的客體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體物或無體物,所以既不能屬于人格權也不屬于財產權。
另一方面,知識產權是一個完整的權利,只是作為權利內容的利益兼具經濟性與非經濟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識產權說成是兩類權利的結合。例如說著作權是著作人身權(或著作人格權、或精神權利)與著作財產權的結合,是不對的。知識產權是一種內容較為復雜(多種權能),具經濟的和非經濟的兩方面性質的權利。因而,知識產權應該與人格權、財產權并立而自成一類。
地域性
即只在所確認和保護的地域內有效;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邊互惠協定外,經一國法律所保護的某項權利只在該國范圍內發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識產權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條件下又具有國際性。
時間性
即只在規定期限保護。即法律對各項權利的保護,都規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國法律對保護期限的長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參加國際協定或進行國際申請時,才對某項權利有統一的保護期限。
屬于絕對
在某些方面類似于物權中的所有權,例如是對客體為直接支配的權利,可以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為他種支配(但不發生占有問題);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轉性(包括繼承)等。
傳統權利的保護旨在穩定。一個穩定的權利歸屬秩序是一個穩定的社會制度的標志。但是,知識產權需要考慮時效問題。傳統技術往往是創新的障礙。保護已經發生的和鼓勵可能發生的之間,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更傾向于后者。像它的主人一樣,知識產權也是有生命的,會隨著時間的消逝而消失。但只有如此,才能讓巨人的肩膀上產生更多的新思想。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知識產權的特性是什么,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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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知識產權的特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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