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后,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指在公司登記注冊時股東可以不實際繳付或只實際繳付部分所認繳的注冊資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繳付,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為限承擔法律責任的制度。即,目前在我國,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對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外,公司注冊資本不需要實繳。下面就由小編為您帶來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的相關介紹。
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新公司法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的規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性足額繳納出資的這幾項規定。
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等,并且記載于公司章程。
認繳制與實繳制不同,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行業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
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
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承諾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需要登記實收資本,且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度無需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除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的規定以外,公司法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公司股東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期限內需繳足出資的規定。
注冊資金目前實行認繳制,認繳不等于不繳,認繳制只要在一段時間內(具體在公司章程里規定)繳足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或依法解散清算,股東沒有繳足出資應該先繳足出資。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對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不會進行改變,也不會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若在規定的出資期限內,未有需要償還的債務或能償還債務,就不需要繳納原來認繳的部分。
總而言之,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公司換句話說:您認多少,就需承擔多少的債務責任。即使您決定注銷公司,也需要承擔責任。建議各位量力而行。認繳了1000萬,就需在1000萬以內承擔責任。以上就是小編為您帶來的公司注冊資金要實繳嗎的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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