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建筑業理論上可以通過進項扣除來降低稅收負擔,建筑業可以扣除很多項目,比如鋼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一些運輸費用。但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難以獲取等原因,建筑業進項抵扣不足的問題十分突出。接下來為大家介紹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案例。
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案例
江蘇無錫一家建設公司通過地方稅務局檢查局的檢查發現,兩年內支付應納稅款132.76萬元,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未支付的稅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以追繳稅金118.15萬元的行政處理、罰款33.38萬元的行政處罰,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這個操作模式早就被金稅三期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建筑企業不要再使用了。那么,在新形勢下,建筑企業減稅降賦的途徑在哪里呢?
1 .合理選擇納稅人的身份
建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業務的規模和核算能力選擇小規模納稅人的身份或一般納稅人的身份。根據納稅人的身份不同,國家有相關的稅務優惠政策,減少的稅務負擔也不同。
在有可能選擇的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的施工企業必須管理上游供應鏈,盡量選擇一般納稅人的供應商。如果有些地區只有小規模稅點點供應商,可以在價格計算后重新談判價格,以獲得盡可能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 .利用“甲供供材”的模糊定義來進行稅務籌劃
根據相關規定,“一般納稅人為甲方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稅金。甲方供給工程是工程承包人自行購買設備、材料、全部或一部分的建筑工程”。關于“一部分”,由于沒有確定明確的比例,很多工程項目被認定為甲方供給工程,因此也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來計算稅金。施工企業應該通過研究相關稅收政策計算甲供稅負,選擇更好的節稅方式,降低企業稅收的稅負。
3 .利用地方性稅收優惠政策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讓施工企業通過b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服務類型) 注冊到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地區,降低綜合稅率,合理合法合規
某建筑設計企業無法解決500萬元的高額無票成本,25%企業所得稅的20%的分紅所得、企業所得稅稅負在:500萬*25%=125萬、分紅稅稅負在:(500萬-125萬) *20%=75萬)。合計:200萬 稅負40%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 (財稅[2000]91號),對入駐稅收優惠地區的個人獨資企業按收入10%的利潤率實行優惠稅率。
享受地方性稅收優惠政策的個人獨資綜合稅率在:3.16%以內
500萬*3.16%=15.8萬
該建筑設計企業通過正常模式納稅:200萬
通過核定征收的個人獨資納稅只需:15.8萬
節稅90%以上
建筑業是圍繞建筑工程的設計、施工、裝修、管理而來。都市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筑不僅是人們用于居住、休閑、居住的人造作品,在很大程度上與我們的經濟、文化、生活息息相關。以上就是建筑企業稅務籌劃的案例,希望能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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