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定義《會計法》第36條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代理記賬是指將本企業的會計核算、記賬、報稅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給專業記賬公司完成,本企業只設立出納人員,負責日常貨幣收支業務和財產保管等工作。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代理記賬收費標準,代理記賬公司收費標準。
代理記賬收費標準
一、代理記賬費用:
1 小規模 200元/月起
2 一般納稅人500元/月起
3 外資企業600-1200元/月
具體價格面議
一般客戶需要準備資料:
1、收入發票:記賬聯;
2、成本發票:購貨發票、原材料發票、提供勞務服務發票;
3、費用票:如餐費(收入的5‰或者全部餐費的60%,取較低)、話費、汽車油費、差旅費(如機票、火車票、汽車票、打車票、旅館費等)、辦公用品、交通費、房租費、物管費、機器設備費(以上票據除定額發票外抬頭需公司名稱)等;
4、銀行單據:每月用回單卡到開戶行或網上打印對賬單和回單(如提現、轉帳、與銀行發生業務的所有票據等);
5、員工工資表:公司員工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月工資額等;
6、其他原始單據(如:借款合同或單據、還款合同或單據、委托收款合同或單據等)。
二、法律依據:
我國《刑法》第81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對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仍應按原判無期徒刑實際執行10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對判處 有期徒刑的罪犯適用假釋,執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起始時間,應從羈押之日起計算。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特殊情況”應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間有重大發明創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現;
(2)罪犯已經基本喪失活動能力,并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會再危害社會;
(3)罪犯有專門技能,有關單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難,需本人照顧,請求假釋的,在司法實踐中,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證明。但對犯罪集團的首犯、慣犯和罪行特別嚴重的罪犯除外;
(5)為了進一步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對未成年罪犯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對犯罪時未成年,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6)為了政治斗爭的需要,對某些具有外國國籍或不屬于大陸籍的罪犯而適用假釋;
(7)其他特殊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代理記賬是指經批準成立的會計咨詢、服務機構和其他組織等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代替其處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社會會計服務活動。如果大家還想知道更多知識,可以多多搜索查找。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代理記賬收費標準,代理記賬公司收費標準,感謝觀看。
[免責聲明]
文章標題: 代理記賬收費標準,代理記賬公司收費標準
文章內容為網站編輯整理發布,僅供學習與參考,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溝通。發送郵件至36dianping@36kr.com,我們會在3個工作日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