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剛成立的時候就全部入資到位,也可以在經營期間入資到位,取決于公司的投資款什么時候能到位。只要投資款沒有到位,那么公司注冊資金就是認繳的,投資款到位之后就是實繳了。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注冊資金什么時候要實繳?
注冊資金什么時候要實繳?
現在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
《公司法》已經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如果不實繳,接下來認繳的話能分幾回給?
對于公司注冊資金實繳的次數沒有統一的規定,注冊資金小的可以選擇全部到位,注冊資金大的可以選擇分批到位。例如:一家公司注冊資金是1000萬,有投資款1000萬可以一次繳納完成。如果只有500萬,那就先入資500萬,后期有500萬投資款再入資,分了兩次繳納完成。這樣也是可以的,因為實繳資金是按照每次繳納金額累計的,直到繳納完成。
所以,對于公司注冊資金,在法定情況下即要實繳,即使認繳也是有時間要求的。
注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中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自發認繳的出資額,它關系到股東個人的權利。對于股份有限公司來說,誰認購的股份多,誰就有相應的話語權。注冊資本和注冊資金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不要混為一談,否則就會出現極大的笑話。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必須實繳嗎?
第一、 新公司法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第二,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
第三,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新修訂的公司法已經取消了一般公司的注冊資本要求,中國正式踏入“一元注冊公司”的時代。同時,公司法規定的資本制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法定資本制式微,條文規定更趨向折中資本制。一般公司在設立時已經無需事先實繳資本,只需認繳資本即可。
但是,也并非所有公司的設立都沒有注冊資本要求和資本實繳要求,出于某些行業的市場監管需要,新修訂的公司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某些公司的注冊資本實繳和注冊資本限額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注冊資金什么時候要實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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