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是指公民、法人依法對其創造性智力活動成果享有的民事權利。知識產權從權利的內容來看,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個人在知識產權中的權利,是與智力成果創造者的人身不可分離的專屬權,如:署名權、出版權、修改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是指根據這類智力成果而享有的獲得報酬或其他物質利益的權利。下面就有小編為您帶來知識產權內容大全的相關介紹。
按照智力活動成果的不同,知識產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明權、發現權等。對于上述知識產權,我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三節作了明確規定。
此外,我國還制訂了《著作權法》及其《實施條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科技進步法》、《農業技術推廣法》、《發明獎勵條例》、《自然科學獎勵條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實施國際著作權條約的規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一系列部門規章。‘
知識產權國際保護的主要形式是通過訂立多邊條約、雙邊條約、國際公約、地區性條約等來實現締約國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目前,影響比較大的條約或公約主要有:《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世界版權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保護表演者、唱片制作和廣播組織公約》、《保護錄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經許可復制其錄音制品公約》、《關于播送由人造衛星傳播的節目信號公約》、《錄像制品國際注冊公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制止產品來源虛假或欺騙性標記馬德里協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保護海牙協定》、《商標注冊用商品與勞動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建立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分類洛迦諾協定》、《專利合作條約》、《商標注冊條約》等。我國已經加入了部分條約或公約,這些我國已經加入的條約和公約,也同樣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理論研究中,有些學者把知識產權分為兩大類:工業產權和著作權。在《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中,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是專利、實用新型、工業外觀設計、商標、服務商標、商號、產地標記或原產地名稱以及制止不正當競爭。
該公約還規定:工業產權應作最廣義的理解,不僅適用于工商業本身,而且也應同樣適用于農業和采掘工業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產品。
知識產權內容
1、專利權的定義:專利權是依法授予發明創造者或單位對發明創造成果獨占、使用、處分的權利。
2、專利權的主體: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和專利權,并承擔相應的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專利權的客體: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4、專利權人的權利:獨占實施權、許可實施權、轉讓權、放棄權、標記權。
5、專利權人的義務:實施專利的義務、繳納年費的義務。
1、商標權的定義:商標,是為了幫助人們區別不同的商品而專門有人設計、有意識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裝物上的一種標記。商標權是指商標使用人依法對所使用的商標享有的專用權利。2、商標權的主體:申請并取得商標權的法人或自然人。
3、商標權的客體:經過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受商標法保護的商標,即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和服務商標。
4、商標權人的權利:使用權、禁止權、轉讓權、許可使用權。
5、商標權人的義務:保證使用商標的商品質量、負有繳納規定的各項費用的義務。
1、著作權的定義:著作權,也稱版權,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對自己文學、藝術、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的專有權。
2、著作權的主體:指著作權所有者,即著作權人。包括作者、繼承著作權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國家。
3、著作權的客體:指受著作權保護的各種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涉及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它是由作者創作并以某種形式固定下來能夠復制的智力成果。
4、著作權的權利:人身權和財產權。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財產權包括使用權、獲得報酬權。
還有一種新的知識產權形式:域名是因特網主機的字符地址,可以被轉換為因特網中特定主機的物理地址。因特網中的地址體系分為IP地址體系和域名地址體系,這兩種體系實際上是一一對應的。作為知識產權的一種法律特征:域名具有識別性、唯一性、排他性等特點;而作為一種新型的知識產權形式,它的有效保護手段還需不斷研究和完善。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介紹的知識產權內容大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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