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證》是國家商標局根據《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向商標注冊人頒發的證明商標專用權范圍的法律文書。《商標注冊證》記載的主要內容有:商標(圖案)、商標注冊號、商標注冊人的名稱和地址、注冊商標核準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及其類別、商標專用權的起止日期(有效期)。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商標注冊證的相關介紹。
商標注冊證的相關介紹
商標注冊證的相關介紹
一,根據現行《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3],商標局首次頒發商標注冊證時,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注冊證上記載的所有信息與涉案商標的實際情況完全一致,二是商標所有人及相關信息已經與注冊證上記載的不一致。第二種情況的理由是,修改后的《商標法》賦予申請人在申請階段(即尚未獲準注冊)轉讓或變更的權利。
二,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不處理,可以延長六個月。注冊商標的續展與變更、轉讓相同。換發后,注冊證不再換發,只發一張證書。此時《商標注冊證》看似已經過期,實際上并非如此。原注冊證書和新頒發的續展證書共同表明注冊商標仍處于有效的合法狀態。
《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對商標局初步核準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沒有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予以公告。要拿到商標注冊證,你應該去商標局的大廳。由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將商標注冊證郵寄給商標代理機構。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商標注冊證的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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