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風險管理是一個新的概念,主要應用于企業管理領域,以下是企業管理。這里的定義是指2006年6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中央企業綜合風險管理指南》。以下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全面風險管理的運用誤區有哪些。
全面風險管理的運用誤區有哪些
全面風險管理的運用誤區有哪些
一,將內部控制和綜合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理解為建立規章制度。事實上,從COSO框架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到它們都被明確地視為一個過程,不能被視為一些靜態的東西,如系統文件、技術模型等,也不是單獨或額外的活動,如檢查和評估。最好將其內置在企業的日常管理過程中,作為一種傳統的運行機制。
二,內部控制和綜合風險管理的作用被夸大了。一些企業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寄予厚望。他們希望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夠確保企業的成功、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規的遵循。事實上,無論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體系有多先進,它只能為企業相關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而不是絕對的保證。
三,企業綜合風險管理(CERM:CERM:Comprehensiventerenterprisiskmangent)強調通過量化分析支持的決策分析,控制決策層面的戰略方向選擇和重大業務決策風險。相反,COSO風險管理框架以內部控制為中心,強調在業務層面控制運營和運營過程中的風險,通過系統、流程和財務手段。
所謂綜合風險管理,是指企業圍繞風險管理戰略、風險管理措施、風險管理組織職能系統、風險管理信息系統和內部控制系統等總體經營目標,培育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風險管理體系,為實現風險管理總體目標提供合理保障的過程和方法。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全面風險管理的運用誤區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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