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車駕駛室無人高速狂飆,暴露了幾個令人憂心的問題
日前,網傳一段理想汽車在高速上以120公里的時速行駛,駕駛室空無一人的視頻火了。
根據極目新聞報道,畫面中顯示拍攝者在這輛理想汽車的后座,副駕駛坐著一位男子,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以120公里的時速行駛,駕駛室空無一人,座位前方的屏幕上正播放電視劇《狂飆》。
一位女子興奮的表示:你看理想好牛×,我們坐在后排,它自己幫我們開,我們在追劇。”
這段視頻引發了很多爭議,而理想汽車駕駛室空無一人高速公路狂飆,也暴露了幾個令人憂心的問題。
相信大家會有印象,近期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車主騷操作均來源于理想車主。包括前段時間有車主躺平駕駛以及還有理想車主炫耀放平副駕駛座椅,把嬰兒放在副駕駛上開車,也引發了很大的爭議。
是什么環境下,讓車主有這樣的行為并拿來炫耀呢?有業內人士一針見血指出,其實理想的輿論傳播也是有很大責任的,這個視頻的后續處理和企業聲明也應該持續公布。
事實上,這個事情暴露出理想車型存在一些汽車工業安全的邏輯設定問題。我們知道,自動駕駛是分為5個等級,從L1到L5,目前國內主流自動駕駛包括理想還處于L2的水平,也就是部分自動駕駛,這一階段出現事故全部由駕駛員負責。
拿這次理想車主來說,法律規定開啟L2自動駕駛,必須坐在駕駛位上手不能離開方向盤,而這位理想車主拿一瓶水騙過了這個設定,并坐在副駕駛看劇。
這暴露出來的問題是,當前沒有駕駛監控的L2、L 3設計存在漏洞,只有方向盤扭矩或者其他傳感器來判斷,非常容易被繞過。
從汽車工業安全設計的邏輯來看,如視頻中駕駛席無人情況下NOA應該不可啟動,它至少需要確認駕駛席是否有人,這一點至少需要依靠攝像頭和座椅傳感器確認。之前老廠L3系統測試,駕駛席務必有人是啟動系統的必要標準。
有業內人士透露曾經在試駕L8時候,駕駛席不系安全帶也可以啟動自動泊車;打開車門,還可以掛D擋行駛,這些在理想所對比的老廠現款產品是不會出現的。這屬于汽車工程的基礎安全條件。
一般的輔助駕駛設計邏輯,駕駛員離開座位第一時間就應該警報或停車。但是我們看到,對于這種駕駛位沒有駕駛員的情況,僅僅靠安全帶插片就可以騙過車機,弄個瓶子就可以假裝。
而理想作為國內新勢力的頭部車企都是這種狀況,這意味著國內的新能源車機設計本身存在很多漏洞百出的安全隱患,更別提駕駛安全。
因此,在這方面,可能需要國內行業與法律層面,對自動駕駛的安全設定有進一步的規范,避免車企與車主的騷操作導致更多不可控的安全事故。
目前可以優化的方向是面對駕駛者的紅外攝像頭,這種設計的一個考量是防止不負責任的用戶因為自己的愚蠢行為對他人造成難以估量的后果。
事實上,近期理想車主的眾多騷操作也對理想車主的形象造成了一定損害。甚至理想車主畫像的問題本身已經引發了很多討論,此前就有主駕駛躺平開車被網友罵的情況。
這次理想汽車駕駛室無人高速路上狂飆,也有網友脫口而出:標準理想客戶畫像,把輔助駕駛當自動駕駛開。
事實上,這種問題,沒有人是擔心這群車主的生死,他們死不死與大家無關,也沒有人關心。大家擔心的是,這群人的作惡與愚蠢,將最大的風險施加到別人身上。
有網友表示,這充分暴露了該車車主極其低下的道德水平和不負責任的心態,如果該車型車主都是這種調調,那我以后只能敬而遠之。
事實上,我們會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自從新勢力車主開始飯圈化,素質參差不齊的狀況就出來了。
對于這個問題,其實包括理想在內的所有新勢力車企都應該引起重視,在功能的設計之時需要有意識的考慮到這群特殊的車主。
在這方面,如果新勢力汽車不做一些防范措施與這群特殊車主斗智斗勇,那么遲早這群人的騷操作,會讓車企翻車。
理想汽車創始人李想擅長微博營銷,事實上,包括李想在內的新勢力營銷方向,都應該要有意識的去對特殊車主的安全駕駛進行灌輸式教育。
正如乘聯會秘書長崔東樹說到的,消費者錯誤認知的客觀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教育,很多消費者因為缺少專業知識的積累,在使用過程中,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認識不足,車企應該階段性的整理當前車輛搭載的輔助駕駛功能潛在問題,讓消費者及時了解與規避風險。
這本身是為了車企的品牌與口碑,目前來看,這堂教育課急缺。如果這種問題,不引起重視,一旦出現重大的人身傷亡,理想的銷量可能會面臨一個重大拐點。這群車主,事實上是理想汽車口碑與銷量的定時炸彈。
而基于理想車主在高速公路駕駛室無人的這個操作,這是一種典型的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一旦導致重大的人身傷亡,必然會遭遇巨大的輿論反彈。但隨著輔助駕駛的普及,大家明顯的感知到這種危險的駕駛行為越來越多。
有法律從業者表示,對于該駕駛員,其行為首先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此外,車輛以時速120的車速在高速公路行駛,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就容易發生車毀人亡的重大后果,其故意行為還可能涉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問題是,目前市面上量產的智能汽車大多只達到了L2級別,從現有法律來看,這個無人駕駛汽車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但不涉及危險駕駛罪。
因為危險駕駛罪條款中沒有關于無人駕駛的描述。只有出現了嚴重交通事故才能以交通肇事罪予以無人駕駛中的主張行為人刑事處罰,當地交管部門能夠合法執行的就是扣分扣錢,吊銷駕照,行政拘留15天及以內。
這暴露出來的也是法律層面的漏洞,因為這本質上屬于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如果對這種違法行為處理過輕,那么其他人學習模仿就會變多。
相信大家也并不是第一次看到類似新聞了。駕駛員肯定對于各項規定還是有一定了解的,但還是為了吸睛、博取流量,才采取安全帶插片、物理外掛控制方向盤等手段躲過車機檢測。
隨著這類危險駕駛行為的變多,其他車主與無辜路人的生命安全因這些人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國內或有必要出臺相關法律,對這類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危險駕駛行為進行規制。
危險駕駛罪條款中沒有關于無人駕駛的描述,或是當前自動駕駛發展過程中令人憂心的問題。
在前段時間,吉利控股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在2023中國汽車重慶論壇上表示,安全是電動汽車必須要做到的基本品質,安全關系到人的生命,也關系到社會公共利益,必須要把汽車的安全科技投入排在第一位。
但是我們看到,安全問題恰恰是部分車企忽略的一個問題。
從電池自燃問題到異形方向盤、單踏板模式、隱藏式門把手,躺平沙發,其中隱患一環扣一環,再到目前不成熟的輔助駕駛,被一些車主拿來做無人駕駛測試,從安全角度來看,部分新能源車企正在走入歧路。
對行業來說,一個產業從無到有,從有到優,整個過程需要兜底,比如制定比較寬松的行業標準,甚至妥協安全標準,為企業創新提供更好的市場環境與試錯的市場條件。
只不過,在新能源汽車發展過程中,可能會有小白鼠用生命去推動車企的功能完善與制度完善。
但如果一旦出現車毀人亡的事故,這對車企的口碑打擊會非常大,會很大程度的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選擇,這種車企需要警惕的。
目前的新能源汽車電池自燃的問題其實已經在影響很多人對電車的選擇,人的安全始終是第一位的,未來產品安全與口碑競爭力,這可能是下半場競爭非常關鍵的一環。
如果不解決好目前存在安全隱患與爭議問題,國產車未來的增長其實是有隱憂的,這是令人憂心的事實,也是我們需要看清的真相。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智能新連接”(ID:znxlj01),作者:王新喜,36氪經授權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