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速運寄丟萬元手機只賠償10%,保價機制引爭議


3月份,夏女士用順豐速運將手機從深圳寄往江蘇。
4月份,因蘇州疫情,包裹暫停派送。
5月6日,蘇州快遞基本恢復運營,但運輸信息無更新,夏女士多番催促派送包裹,順豐速運始終以疫情封控、無法派送為由搪塞。
5月中旬,在夏女士的強硬質詢之下,順豐速運才據實相告,快件已丟失。
5月28日,夏女士發現手機已被激活,她懷疑順豐站點內部人員監守自盜。
9月6日,#順豐寄丟11000元手機僅賠1000#登上微博熱搜榜單第一位。
9月1日—9月8日,百分點輿情洞察系統監測到“順豐理賠”相關的信息約28,569篇次,9月6日達到傳播峰值16,315篇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頭條、百度、bilibili、知乎平臺共計約15個詞條登上熱搜榜單,其中微博熱搜榜話題閱讀量共計約5.7億次。

從輿情渠道分布來看,社交媒體熱度較高,其中微博占比49%,微信占比26%,網站占比10%,網友參與度較高。

從百分點輿情洞察系統解析的詞云圖來看,“順豐”、“深圳”、“拆封”、“賠錢”、“保價”、“送貨上門”等是提及的高頻詞匯。




南方都市報:保價糾紛頻發,快遞業失物賠付機制亟須完善
我國《快遞暫行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保價服務”看似為處置快件丟失糾紛、減少消費者損失確立了規則,但由于涉及保價原則、保費標準、賠付規則等核心機制的缺乏,導致其實踐操作中隨意拒保、擅自作保、賠償扯皮等亂象發生。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快遞業務量高達1,000億件,日均服務用戶近7億人次。但與此同時,由快遞郵件丟失、損毀而引發的賠付糾紛也漸次增多。特別是現實中高價值低賠付時有發生,不僅極大傷害了消費者利益,也讓快遞行業信譽受損,完善快遞賠付機制乃民心所向、勢在必行。
網友觀點
有網友認為,快遞公司有保價條款,夏女士明知自己寄的是貴重物品,應選擇對應的保價金額。

也有網友認為,最多賠償1,000元的設定不合理,容易被快遞公司員工監守自盜。

還有網友指出,保價條款的規定本身就不合理,寄丟東西照價賠償是天經地義。

順豐速運作為快遞行業的龍頭企業,近年來因快遞丟失損壞以及圍繞保價條款而起的糾紛,讓其服務質量和誠意一再受到質疑。比如2019年“央視報道順豐快遞保價2萬元的醫療設備,損壞卻只賠250元”,2021年“玉石運輸破損保價4000順豐快遞僅賠600元”的話題同樣引發輿論熱議。


此次事件的后續情況還待順豐速運查清后公示,無論結果如何,快遞企業都應該提前告知消費者不同類型保價服務的賠付范圍,便于消費者選擇,以免此類事件降低消費者對于品牌的信賴與忠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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