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策略:設立框架,共創新增量
內容營銷逐漸大于廣告創意,傳播策略早已大于媒介投放。
此前文章有很多觀點,諸如:“網紅成為營銷主戰場”、“口碑內容是品牌基本盤”、“社交傳播帶動消費流行”等等。
包括我不喜歡但很多人喜歡說的“內容為王”,大概都是一個意思。
社交網絡正在進入智能分發時代,本質上是媒介平權,打破流量階層固化。
粉絲變得重新不重要,網紅每天都在焦慮“階級下滑”,明天還火不火,下一條內容火不火。而每一位素人,都有可能忽然爆紅,完成階級躍升。
上個世紀知名藝術家,也是知名廣告創意人安迪.沃霍爾說:“在未來,每個人都能成名15分鐘,每個人都能在15分鐘內成名”。這句話對此時此刻的社交網絡,是無比精準的預言。
如何站在策略視角下,制定內容策略?在此提出兩個問題:
一是創作者:如果不用粉絲量和數據衡量,品牌內容的創作者是誰?
二是創作觀:如何創作品牌內容,廣告與內容的融合形式,至少經歷兩次迭代,之后這一類內容化的廣告,與消費者是怎樣的關系?
以下,我們談談:
先談創作者的問題,按理說這不是問題,我們營銷人發明了KOL、KOC等等,有種草,有帶貨。
各類的網紅達人,當然還是第一生產力,但如果僅粗暴的理解找KOL做內容,顯然是不正確的。當下內容生態與社交關系之復雜,值得重新審視這個問題的答案。
在智能分發邏輯下,粉絲的權重在降低,內容的權重在增加。
在此前提下,先理解需要怎樣的內容,再談創作者的問題。也就是,以內容為標準,而不是KOL級別或者粉絲量。
沉淀下來的社交內容,已經成為最重要的品牌資產。
基于這一點認知,內容的核心目的全方位解釋品牌,建立品牌與用戶的共識與信任關系。
那么,內容的多維度與多元化就更加重要,讓品牌在社交網絡的顆粒度更細,色彩更豐富,持續保持品牌活力。所以在內容層面,內容的新增量更加重要。
再到創作者角度,誰來創作?
我總結為“品牌親歷者”,與品牌發生關系的人,創作品牌內容。
一是垂直品類KOL,他們長期關注一個行業,對行業有更深刻的見識,同時具備一定的用戶信任關系。
二是重度消費者,他們長期與品牌發生關系,更加理解產品的使用感受,這也是品牌最具價值的內容。
三是幕后關聯者,可以理解為品牌方老板,品牌員工,甚至服務于品牌的廣告創意人等等。
這是個獨特的角度,幕后員工與合作方,是最理解品牌的“親歷者”,有更好解釋品牌的能力,且更加真誠。所以這部分人符合“關鍵意見領袖”的定義,他們是KOL。
這不是讓公司全員開抖音,而是基于這樣的視角,與消費者進行更真誠的溝通。
前段時間在抖音看到,一位海爾的員工,拍了一條“教你怎樣清洗洗衣機過濾網”的視頻,結果這條內容爆紅,獲得超過3000萬播放量。
這個邏輯完全基于內容邏輯,完全不考慮流量的問題。因為在我看來,好的內容可以為其注入公域流量,讓內容轉化更加高效。
沒有免費的流量,只有高效的流量,
總結一下:從品牌親歷者的邏輯,以內容新增量為標準,完善社交網絡的品牌資產。
接下來是創作觀的問題,多年前我們都曾遇到過,一條微博經歷五層審核多次修改,發出來之后轉發是0。真正閃光的內容,一定不是被層層審核出來的。
這背后是精品內容思維,對傳統廣告的延續。
在社交網絡內容時代,大多數創作者都不是專業背景,但他們更懂社交環境與用戶喜好。
面對這樣的創作環境,我認為應該更粗放化的標準,給創作者更大的自由度。
我的觀點是:設立內容框架,在框架內自由生長。
基于案例解釋一下內容策略,如何讓創意可以生長,讓產品成為流行。
7月份,vivo S10 系列新機發布,與巨量引擎Dou Dream IP合作,以創新玩法提升新品認知。在抖音上線了#美得很自然 、#vivos10 兩個話題,一方面以品牌名稱蓄力爆款產品,另一方面,通過創新的玩法,激發用戶的創作欲望,讓更多用戶主動參與進來。
偉大的作品改變觀念,偉大的營銷同樣基于觀念改變。
在項目開始的第一階段,vivo S10 系列新機主要做“觀念種草”,意思就是提倡一種新觀念,并成為大眾普遍接受的流行。
此次的產品提倡“自然美”概念,當下的自拍與影像,通常是被過度美化的結果。這帶來影像的同質化與塑料感,消解了個性化審美。作為直男我理解的“自然美”,大概就是素顏妝,在保留個性化的同時,展現更自然的美。
之前我講過,抖音是青年流行文化陣地,更多的青年流行文化開始在抖音呈現。
所以,一種新的觀念,如果引導得當,可以成為新共識,而我們要傳播的產品賣點,則在新共識的心智之下。
在內容策略上,第一階段使用明星與最頭部的大眾化KOL,以大眾曝光與觀念引導為主。
接下來要進入更具體的內容引導,品牌要做的是設立內容框架,然后激發更多的創作者參與。
在我看來,除了明星與品牌廣告,所有的內容都是泛UGC,都是用戶生成內容。或者用新的概述,與品牌有親密關系的“品牌親歷者”生成的內容。
此次vivo與巨量引擎Dou Dream 深度合作,這個營銷體系的區別在于,不是一次下單100名達人進行命題作文,而是通過創新玩法與機制,激發更多創作者參與。
vivo S10 系列新機以“美得很自然”為話題框架,同時與抖音合作濾鏡,充分調動Dou Dream 下的中小創作者參與,同時帶動更廣泛的普通用戶參與。
在我一個直男看來,這件事如果影響力足夠大,確實能夠影響抖音的審美觀念,因為目前的抖音自拍文化,真的需要個性的自然美。
經過持續的發酵與流量蓄水后,連接發布會與產品預售,可直接在抖音站內轉化下單。從一開始大曝光,到廣泛的話題參與,到最后的銷售,在同一個內容生態內,形成完整的商業鏈路。
這個案例中,從前面的觀念營銷,到后面的垂類內容,在內容創作觀上,越來越開放。
原來傳統廣告的精品化內容,一支廣告拍出來,需要上百萬預算,數十甚至上百人團隊,幾十個專業流程,最后拍出精品化廣告。
新的內容創作觀,品牌向創作者提供內容框架,在此框架下自由發揮,一支廣告的預算能做數十支視頻,既有內容賽馬,也保證了內容的多元化。
顯然,營銷內容的創作觀需要更新。
今天談兩個觀點:一個是創作者,二是創作觀。
內容營銷進入更加混沌的狀態,越來越多的營銷人找不到頭緒,手握一筆不算大的預算,感覺放在哪里都像是泥牛入海,無從下手。
首先,放棄之前完全靠選人,選粉絲量的標準,更多的以內容為標準選人。
在內容層面,更強調專業性與多元化的增量內容,不斷給產品輸出新的解釋維度,擴展產品的認知范圍,此內容標準來選擇作者。
能夠創作以上內容的人,暫且稱之為“品牌親歷者”。
在公共領域他們是垂直品類的KOL,是重度消費者,他們將會是品牌最核心的創作者。
在KOL生態中,大眾類頭部會越來越少,更多的是垂直類KOL,甚至垂直類KOL也能成為頂流。他們了解行業,相對也更懂這一類品牌。
而重度消費者,更多的是通過創新機制來激發創作,當代年輕人,都具備充足的分享欲望,品牌要做的是激發用戶分享欲。在新消費市場,不能讓用戶有分享欲望的產品,大概可能不會是好產品。
再看幕后,品牌方的老板,員工,以及各種合作方,他們是品牌最直接的親歷者,是對產品最有發言權的人,為什么不能直接創作呢。以這些人的視角,創作更為真誠的品牌內容。
在創作觀上,設立創作框架,內容價值驅動參與。
UGC我們談了很多年,但真正通過策劃生產的UGC實在有限,多數是交換屬性,參與話題會獲得什么福利,于是會引來一些充數的參與者。在各種話題營銷戰役中,優質的UGC幾乎沒有。
問題出現在創作驅動力層面,應當通過創新機制,激發用戶的主動參與。
主要是提供創作價值,創作者在精神層面能獲得什么,一件有價值的作品,更美的照片,或者是獨特的才藝等等。讓創作者有獲得感,讓內容有價值。
當然,針對具體案例與問題,還需要更具針對性的思考。
總體大方向上:設立內容框架,激發品牌親歷者參與,共創品牌新增量。
以上。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楊不壞”(ID:yangbuhuai01),作者:楊不壞,36氪經授權發布。